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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5-08-08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8月4日,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浩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审议《宿迁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工作方案》和《江北运河(宿迁段)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宿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打通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最后一公里”,为干部履职尽责立起了“标尺”。要认真学习贯彻。系统研究、深刻领会《规定》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细化完善“监督—考核—问责”闭环机制。要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会议指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举措。要坚持项目化推进。全面摸清各领域能耗底数、碳排放规模和改造需求,分类建立工业、能源、建筑等绿色转型项目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抓手、能落地。要强化政策引导。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用好各类政策工具,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以市场机制激发绿色转型内生动力。要积极对上争取。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争取节能降碳等领域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持续做好“两重”“两新”项目动态储备及组织申报。要做好宣传发动。综合运用各类媒介,深入解读国家和省市政策,大力推广绿色产品、绿色消费,引导公众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会议指出,对江北运河(宿迁段)沿线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既是落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美丽宿迁的必然要求。要加强项目衔接。做好骨干工程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统筹衔接,对具备统一实施条件的项目集中推进,对涉及属地较多的项目加强系统指导。要强化统筹推进。健全联合执法、问题共商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一体推进“控源截污、内源减负、生态修复”,统筹考量规划布局、工程建设和后期运维全流程,确保设施项目长期稳定运行。要做好资金平衡。积极对接上级增量政策,系统谋划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进一步做好项目评估和资金需求测算,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发挥实效。

  会议还审议了《宿迁市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有关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