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让医保资金成“活水”
发布时间:2024-06-14
来源: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我在石家庄参保,来邢台眼科医院给老人看病,没想到使用电子医保码不但方便,还可以用自己账户里的钱给老人结算,太方便啦!”近日,来自河北石家庄裕华区的王先生带家里老人到邢台市眼科医院治疗眼病,因为来得匆忙,忘了带社保卡,通过手机医保码完成了扫码挂号、买药,并使用家庭共济以自己的账户余额给老人缴费,取药时一再表示门诊的医保缴费手续方便快捷。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意味着全家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汇拢到一个钱袋子,“个人账户”变成了“家庭账户”,医保属性不变,但患者看病花销压力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减轻;同时,有效规避医保资金沉淀,让医保资金成为“活水”,实现了资金的重新配置,提高了个账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名唐山参保人对记者说,“从唐山慕名来邢台给孩子住院治疗眼病,没想到出院结算能用我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为孩子结算。”
据介绍,河北省2023年4月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功能,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门诊共济管理模块,参保职工按自愿授权的方式,使用门诊共济管理模块绑定省内的直系亲属,就可实现共济关系的绑定。绑定后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还可以缴纳家庭成员的居民医保参保费。在此基础上。2024年3月又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跨省使用,参保职工与其省内参保的直系亲属绑定后,可使用个人账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邢台医保部门将落实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作为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具体举措,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让参保群众无障碍享受到医保改革红利。
原文链接: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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